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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拖欠未成年人工资
释义
    1、《劳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3、《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1)对单位使用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2)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4、《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一)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二)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三)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四)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四)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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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0: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