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满14岁欠完有3000块钱可以立案吗? |
释义 | 未成年人借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或监护人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7、18、20条规定,18周岁以上为成年人,未满18周岁为未成年人。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也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法律行为。 法律分析 17岁未成年借钱不还的,可以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拓展延伸 未成年人借款问题:未满14岁欠完有3000块钱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4岁的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无法独立承担借款责任。因此,未满14岁的人欠债3000块钱,无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未成年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借款行为需要由其监护人代为承担责任。监护人有义务管理未成年人的财务事务,并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监护人未履行管理责任,导致未成年人借款并欠债,债权人可以向监护人追究法律责任。因此,在此情况下,应该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责任和相关法律规定。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借款不还可以要求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在未成年人借款不还的情况下,应重点关注其监护人的责任和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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