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舒城县拆迁补偿标准简介 |
释义 | 县城区含杭埠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八元,临时安置费由220元/月/人调整为每人每月260元;县城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均为每月每平方米八元。 法律分析 县城区含杭埠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以经合法性认定的正房面积计算按照每平方米八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临时安置费以认定的现有人口计算,由原来的220元/月/人调整到每人每月二百六十元;县城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以经合法性认定的正房面积计算,均为每月每平方米八元。 拓展延伸 舒城县拆迁政策与补偿标准详解 舒城县拆迁政策与补偿标准详解:根据舒城县相关法规,拆迁补偿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位置、用途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被拆迁的房屋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此外,舒城县还规定了不同类型的补偿措施,如货币补偿、安置补助、临时安置费等,以满足被拆迁人的合理需求。在拆迁过程中,舒城县政府也会提供相关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以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总体而言,舒城县拆迁政策与补偿标准旨在确保公平、合理的补偿,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舒城县的拆迁政策与补偿标准旨在确保公平、合理的补偿,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规,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位置、用途等因素确定了拆迁补偿标准。舒城县政府会根据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措施,如货币补偿、安置补助和临时安置费等。同时,政府还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以确保被拆迁人的权益得到保护。这一政策旨在维护公平、合理的拆迁过程,为被拆迁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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