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虚拟财产是否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 |
释义 | 夫妻虚拟财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协议时拆迁房产的分割权是怎么划分的 拆迁房产离婚分割是: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离婚时房子怎么分 如果房屋为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对于父母婚后为夫妻双方买房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明确约定为子女一方买房的。如果婚后一方买房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进行平等分割。 三、嫁妆是不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 嫁妆是否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要看嫁妆是什么时候获得的。如果嫁妆是女方婚前获得的,则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如果嫁妆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获得的,则一般将嫁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嫁妆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不过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嫁妆只赠与女方的,则此时嫁妆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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