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玩忽职守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呢 |
释义 | 玩忽职守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未故意造成重大损失,而是因疏忽大意或轻信自己的经验而造成的。行为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职责,并且预见到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结果。如果未能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损失,则构成玩忽职守罪。 法律分析 玩忽职守是过失犯罪。本罪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非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他应当知道自己擅离职守或者在职守中马虎从事,可能会导致一定的社会危害结果。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凭借自己的知识或经验而轻信可能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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