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籍为本集体户的居民是否拥有户口本? |
释义 | 集体户口是一种特殊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籍卡,由工作单位或人才市场保管。与居民户口不同,集体户口不能与本市居民户相互迁移。离开单位或回外省市,必须转移或迁回。虽享有与居民户相同的政策,但在迁移上受到限制。结婚或上社保时,集体户人员需要向保管方借取户口卡。 法律分析 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籍卡,由工作单位或人才市场保管。集体户不同于居民户口。不能与本市的居民户相互迁移。如果离开单位,户口必须转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须迁回。严格的说是一个介于临时户口与常住居民户口中间的特殊户口。其享有的政策与普通居民一样,但在迁移上受到限制。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口卡,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集体户人员结婚或上社保时,需要向保管方借取户口卡。 拓展延伸 居民户籍与户口本的关系及使用方式 居民户籍与户口本是密切相关的,户籍是指个人在特定地区的登记记录,而户口本是作为户籍的证明文件。户口本包含个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等,并记录了个人在特定地区的户籍情况。它在日常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如办理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购买房产等手续时都需要提供户口本作为证明。同时,户口本也是个人身份和社会福利的重要依据,如享受医疗保险、教育资助等。因此,居民应妥善保管户口本,并在需要时妥善使用,确保自身权益的得到保障。 结语 集体户口与居民户口不同,虽然享有相同的政策待遇,但在迁移上受到限制。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口卡,由工作单位或人才市场保管。在办理结婚或社保时,需要向保管方借取户口卡。户口本作为个人身份和社会福利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管,确保个人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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