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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羁押与拘留的定义及区别
释义
    羁押与拘留的区别在于限制和逮捕权利。羁押是一种强制措施,适用于等待法院审判的犯罪嫌疑人,逮捕由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羁押程序包括申请逮捕、批准逮捕和逮捕执行。羁押适用于可能实施新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可能毁灭伪造证据、企图自杀或逃跑的情况。
    法律分析
    羁押与拘留的区别如下:
    1、限制不同,拘留是在法定的条件下,公安机关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羁押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因犯罪嫌疑被拘留、逮捕,等候法院审判的期间;
    2、逮捕权利不同,如果在拘留期间查明犯罪证据的,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羁押只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逮捕。
    一、羁押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
    3、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
    4、逮捕的执行。
    二、逮捕羁押的条件如下: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总之,羁押与拘留的区别在于限制、逮捕权利,羁押程序一般是申请逮捕、批准逮捕、逮捕执行。对于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危害国家安全、可能毁灭、伪造证据、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需要及时羁押逮捕。
    结语
    羁押与拘留的区别在于限制和逮捕权利。羁押是一种强制措施,用于等候法院审判期间,而拘留是一种临时强制措施,用于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羁押的程序一般包括申请逮捕、批准逮捕和逮捕执行。对于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可能毁灭、伪造证据、企图自杀或逃跑的情况,需要及时进行羁押逮捕。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逮捕,而拘留期间查明犯罪证据后,需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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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7: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