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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然后庭前调解对方不同意离婚调解员让撤诉是什么意思
释义
    撤诉是原告在案件审结前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的行为,需满足原告自愿、合法、撤销全部请求、在宣判前提出,并经法院裁定准许。如果法院不准许撤诉且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则可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撤诉是原告自立案到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申请人民法院终止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原告对其处分诉讼请求的程序权利的活动。撤诉是指原告在案件审结后审判前,申请撤回起诉或上诉的诉讼行为。一经撤诉,诉讼程序随即终止。申请撤诉是法律赋予原告专有的诉讼权利,但原告申请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才能最终实现。这是因为人民法院需要审查原告的申请撤诉是不是真的出于自愿,是否屈服于外在压力,以及撤诉会不会对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以裁定的方式作出,并且不能上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人民法院才能批准: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处于同原告相同地位,也可申请撤诉,但他的撤诉并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诉讼的正常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
    (3)撤诉必须合法。一是有权申请者;二是宣判之前提出;三是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行为,不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
    (5)必须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
    (6)必须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司法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结语
    撤诉是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自愿撤回诉讼请求或申请终止诉讼程序的行为,是其程序权利的体现。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才能最终生效。法院会审查撤诉是否真实自愿,是否对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如法院不准许撤诉且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可进行缺席判决。撤诉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包括申请人身份、自愿性、合法性、撤销全部请求、在宣判前提出等。撤诉的裁定由法院作出,且不可上诉。司法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调解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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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7: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