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开寄养关系证明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寄养公证由寄养当事人住所地或寄养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申办寄养公证,当事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件、寄养协议或寄养保证书草稿、被寄养人情况的证明、寄养当事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证明等。寄养外籍儿童,应出示被寄养人有效的护照。公证申请表中应注明寄养的原因、理由、被寄养人的基本情况、寄养委托人与寄养人之间的关系等。 外籍儿童的寄养应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条件,寄养人应具有抚养、照料、监护被寄养人的能力等。根据规定,委托寄养人与寄养人是朋友关系时,要从严掌握,严格审查6周岁以上的外籍儿童不得在华寄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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