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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受人违约时出卖人是否可以延期交房
释义
    买受人有违约行为,出卖人一般不可以以此为由延期交房。但是在买受人违约时,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出卖人延期交房纠纷要怎么处理
    处理出卖人延期交房纠纷的办法:由买受人催告其交房;如果出卖人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交房的,买受人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是否可以提存呢
    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提交提存物时,对出卖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出卖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买受人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不可以提存呀
    买受人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对出卖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出卖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吗
    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时导致难以履行债务,且迟延接受履行影响较大的,出卖人可以将拒领的货物进行提存。
    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不可以提存呢
    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债务关系消灭的制度,无故拒领可以依法提存标的物。
    
     该内容由 彭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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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