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说明非关税壁垒的主要种类有:进口配置额、自动出口配置额、进口许可制、外汇管制四种类型。 1、进口配额制又称进口限额,是一国政府对一定时期内(如一季度、半年或一年)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所规定的限额,在规定的限额以内商品可以进口,超过限额就不准进口,或虽不完全禁止进口,但要征收较高的关税或罚款。进口配额主要有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两种。绝对配额又分为全球配额和国别配额。 2、自动”出口配额制所谓“自动”出口配额制是出口国在进口国的要求和压力下,“自动”规定在某一时期内某种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配额,在限定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因此它带有明显的强制性。“自动”出口配额制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由出口国在进口国的压力下单方面决定向某一国家出口某种商品的数量或金额。另一种是出口国与进口国通过谈判签订的“自限协定”或“有秩序销售安排”,规定“自动”出口的限额。 3、进口许可制一国规定进口商进口某种商品须事先申领许可证,并凭许可证进口商品的制度。从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的关系上看,进口许可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另一种是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从进口商品的许可程度上看,进口许可证一般可分为公开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进口许可证。外汇管制外汇管制是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外汇的收支、结算、买卖和使用所采取的限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一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