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院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既遂如何裁判 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2、本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的主体、客观方面均十分相似。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怎么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所谓聚众是指纠集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一般应当是纠集3人以上。有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有积极实施犯罪活动。行动特别卖力。情节比较严重的积极参加者。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过程中。有时还会有受蒙蔽的群众。被威胁的一般违法者、围观者、起哄者。纠集3人以上是指包括聚首和积极参加者在内3人以上。如果是一人或二人闹事引得众人围观起哄的。不构成本罪。聚首聚集众人的手段多种多样。可以是煽动、收买、挑拨、教唆等等。聚首可以是躲在幕后唆使、策划而不亲自实施具体扰乱行为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