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传票不签收,可以留置送达,即视为送达。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法院受理案件之后,都会给当事人送达各种法律文件。其中包括:传票、裁判文书公布、还有举证等文件。而且这些法律文件在传达的过程中,法院都会采取各种送达方式,比如: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直接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等,目的就是为了使用各种方式让当事人接收到这些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