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诉讼中,原告在民事案件宣判前可以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准许后,诉讼费会减半收取。已经收取普通程序诉讼费的,法院会退还一半;简易程序的则不予退费。 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费交了还可以撤诉。在民事案件宣判之前,原告申请撤诉,并且经过人民法院准许的,那么可以申请撤诉,诉讼费也会减半收取。已经按照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那么人民法院一般都会退回一半。按照简易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因为案件本身就按减半收取,所以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 拓展延伸 在离婚诉讼中,降低诉讼费用的方法有很多。首先,可以尽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减少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的支出。其次,可以选择调解或者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避免进入司法程序,减少诉讼费用的支出。此外,可以选择一些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律师公益服务机构,寻求免费或者低收费的法律援助。最后,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申请减免诉讼费用,减轻经济负担。总之,要想在离婚诉讼中降低诉讼费用,需要多方面考虑,采取合适的措施。 结语 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可以申请撤诉并减半诉讼费,但已经收取的费用只能退回一半。为了降低诉讼费用,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调解和解决争议、寻求法律援助和申请减免诉讼费用等。要想成功降低诉讼费用,需要综合考虑多种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