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后,随时可以撤诉;只要在法院判决下来之前,都可以撤诉,但是如果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除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规定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提起离婚诉讼后想要撤诉的,只要在法庭宣告判决结果之前都可以撤诉,但撤诉之后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