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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内容应当包括
释义
    一、登记范围:凡在城镇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
    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应提交证件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
    4、房屋租赁合同
    三、办理程序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四、收费标准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一、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租赁房屋办理登记的手续是:租赁双方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递交的资料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租赁双方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双方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监证,签署初审意见;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后予以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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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0: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