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适合再次翻阅的条件 |
释义 | 需要发回重审的情况包括第一审法院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和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情况。二审法院在审理后可以发出发回重审的裁定。但是,如果被告人或人民检察院在重新作出判决后提出上诉或抗诉,则不可以再次发回重审。 法律分析 对于需要发回重审的情况,我做出以下简要分析。 发回重审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在审理后作出的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处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适用: 第一、第一审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例如违反回避制度、公开审判规定,剥夺限制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审判组织的组成违法,只有这五种情形下,二审法院才有可能做出发回重审的裁定。 第二、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因这一理由被发回重审的案件,在重新作出判决后,如果被告人提出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不可以再次发回重审。 拓展延伸 发回重审可以适用于哪些情况? 发回重审是指在上诉或抗诉案件中,上级法院将案件发回下级法院重新审判的一种程序。这种程序可以适用于以下情况: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如果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有误或者适用的法律有误,可以通过发回重审来纠正错误。 2.原判决认定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如果原判决适用的法律有误,可以通过发回重审来适用的正确法律。 3.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如果原判决对事实的认定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可以通过发回重审来进一步查明事实。 4.原判决认定处理不当的案件:如果原判决对案件处理不当,可以通过发回重审来纠正错误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发回重审并不一定能够纠正原判决的错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结语 发回重审的案件需满足特定条件,第二审法院审理后才能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适用于第一审法院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包括违反回避制度、公开审判规定,剥夺限制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审判组织组成违法等五种情形。若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可发出发回重审裁定。但需注意,被告人提出上诉或检察院抗诉后,二审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