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讼离婚案件,原则上双方当事人必须出席,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当事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但是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可以不出席。另外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