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需要承租方签字,除非房屋租赁合同有约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被抵押后的房屋可不可以赠与他人 被抵押后的房屋可以赠与他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在建工程抵押能否预售 设定抵押的在建工程商品房预售,除需要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还必须先取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的书面同意,即银行先书面同意解除预售部分的抵押关系或者同意预售,开发商才能与购房者签订合同。 银行为保障抵押权的实现,必然要求开发商先向银行支付与解除预售房屋所需偿还贷款额度相当的款项,或提供其他等值财产作担保。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 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抵押抵押财产如何转移 抵押期间抵押人要转移抵押财产的,需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并且需要将主债权与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则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