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管吗 |
释义 | 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一、入职培训有没有工资 员工在入职培训期间有工资。培训期间员工和公司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培训的目的为了达到从事公司岗位工作的要求,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司的经营活动,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应当支付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1、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二、如果单位不交社保怎么办 1、单位如果不交社保的话,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主张自已的法定权益,也可以向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征收的部门投诉。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还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和用人单位协商 首先还是建议大家先和所在的工作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单位同意给补交,那么问题不大,只要通过单位去补交就行了,但是断缴对买房买车带来的影响是无法挽回的。 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之前并没有建立社保账户可能会很难进行补交。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单位给一笔相应的赔偿金,作为补偿。 (2)人社局 如果所在的单位明确拒绝为补交的话,就需要通过别的途径,但同时也需要耗费比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可以去当地的人社局进行实名投诉,人社局了解情况后且证实存在的,会责令公司进行整改和补缴,拒不整改的公司,将受到罚款,同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劳动监察大队 可以带着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和实名制投诉登记,由劳动监察大队介入来处理,他们在社保稽查的过程中,是可以查出这些问题的。 (4)劳动仲裁 如果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还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委员会出具的仲裁结果,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三、入职以后一直没签劳动合同 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上班第二个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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