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处罚中,需要服刑而期限最少的处罚措施是拘役,拘役最短的期限是一个月,最长为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刑事处罚种类有哪些 (一)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二、刑事减刑的规定有哪些 减刑分为一般减刑与应当减刑;二者适用的关键条件有所不同,所减刑期幅度也不同。 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在行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犯罪分子只要具备悔改表现与立功表现之一者,即可以减刑,并不要求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确有悔改表现要求同时具有认真遵守监规与接受教育改造的情形,而立功表现侧重于犯罪分子客观方面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行为。 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具体表现本法条已作了列举式规定,其仍然侧重于犯罪分子客观方面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行为表现,并不必须要求犯罪分子同时具备确有悔改表现。 关于减刑的限度,无期徒刑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0年,有期徒刑犯、拘役犯、管制犯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死缓犯则不少于1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