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不动产婚姻相关转移登记注意事项 |
释义 | 法律分析:和一般的不动产转移无区别,需要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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