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人才引进落户流程 |
释义 | 一、人才引进 2020年11月,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根据《珠海市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目录(2020-2021年版)》《珠海市人才引进入户重点企业目录(2021年第2版)》,符合条件的人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系统申请办理入户珠海。 二、“先落户后就业” 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即可申请落户。 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 即在珠海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珠海市常住户口。 四、直系亲属投靠 2018年3月1日,《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取消了市外迁入的直系亲属投靠的婚龄、年龄和身边无子女等限制,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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