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包括定期支付、一次性支付和以物折抵。 具体而言,一次性给付是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将抚养费一次性给付完。 定期给付就是指抚养费按照固定的期限来给付,有利于未成年人获得抚养费的长期稳定性。 以物折抵一般用于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 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如果下落不明,未成年子女可就其名下财产来折抵抚养费。 一、离婚案件中抚养费应如何支付及怎样判? 离婚案件中抚养费应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定。抚养费应定期支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由不直接抚养方定期支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