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在法院被执行人是否可以迁出? |
释义 | 法律未规定迁移户口限制,公民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农村迁往城市需提供录用证明、录取证明或迁入准许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迁往边防地区需经常住地公安机关批准。户口迁走不改变户籍,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法律分析 法律没有规定被执行人不得迁移户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迁户口怎么迁 迁户口方法: 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迁户口等于迁户籍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户口迁走了户籍不会改变。因为户籍和户口的概念是不一样的,户籍,又称籍贯,是指祖居地或原籍,具体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结语 法律并未规定被执行人不得迁移户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需提供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出手续。前往边防地区,需获得常住地公安机关批准。迁户口方法遵循以上规定。迁户口并不等同于迁户籍,因为户籍和户口是不同的概念。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户主负责申报户口登记。公民应在常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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