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外地办身份证是可以的。我国有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需要外地办理身份证的,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即可。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就可以了。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但是公安部明确了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 一、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