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临牌上高速收费站怎么处罚 |
释义 | 没有临牌上高速收费站怎么处罚,具体如下: 1、新车没有临牌不可以上高速公路。 2、无牌照上路会被处以对驾驶人扣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且扣留机动车。 当事人提供相应证件,才可退还机动车。以下是相关资料: 1、办理临时牌照需要用到身份证、购车发票、交强险保单及车辆出厂合格证,接着到车管所窗口办理,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核后,交5块钱工本费,就可以领取临时牌照。 2、新车在正式牌照还没有下发之前,临时牌照是唯一合法上路的证件。而使用临时牌也有一定的讲究和注意事项。 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在本地购车要驶往外地时,需到本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往外地; 5、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综上所述,新车没有临时牌照上路交警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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