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当事人不到场也能离吗 |
释义 | 离婚诉讼中,一方不露面的话也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协议离婚就不可以,协议离婚必须要求夫妻双方同时到场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也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但是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后,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因此具体的情况要看离婚选择的方式。 一、夫妻办理离婚证在哪里办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也要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办理,这样才会受国家的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情况分为两种,包括协议方式离婚与诉讼方式离婚,但是很显然,只有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离婚证的办理,如果是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此时只需要获得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就行了。具体情况如下: 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无任何纠纷(纠纷包括孩子,财产,房产等),俩个人在商量之后能够协议离婚,这样的夫妻双方要办理离婚证的,就去当时结婚的时候去的结婚登记处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相关的办理人员面前签上自己的名字并且要按上手印后,再去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这些流程全部都填写结束后,当事人双方无任何疑义的情况下就直接办理就可以,然后告诉相关的办理人员将当事人的结婚证进行注销就可以离取到离婚证了。另一种情况就是,在夫妻双方因为某种原因要办理离婚证的同时,当事人之间存在着矛盾(矛盾包括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等等),而且是协商都解决不了的问题的情况下,其中一方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提起请求诉讼离婚,如果到最后的情况是法院根据双方的问题进行调解才办理的离婚的,那么在法院办理结束后,法院会生成一个民事调解书或者是民事判决书,每个地方的法院下达的文件不同,这个民事调解书或者是民事判决书就相当于是当事人双方的离婚证,就不需要去结婚时的婚姻登记处去办理离婚证了,这种情况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不过也要注意,对于离婚案件也是存在一审、二审的,而实际上在一审法院判决夫妻离婚之后,在上诉期内双方都没有提起上诉的话,那么才会实际生效,这个时候才算是真正的解除了婚姻关系。这也提醒各位,在上诉期内千万不能赶着就与他人登记结婚,这样自己可能就会被认定为重婚。 二、被告可以不出庭的情况 离婚案件大致分为两类:一是被告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二是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对第一种情况,用公告送达加缺席审理可以解决问题。一方起诉离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在报刊上登载公告,即依法向对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期满后,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便可依法缺席审理。对第二种情况,被告既不愿意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可以用缺席判决的方式解决。 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如果原告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但是如果无法证明感情破裂,对方又没有到场表达愿意离婚的态度,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一个人怎样领取离婚证 一个人是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因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会要求夫妻双方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签字,另一方不去,无法签字。所以说,协议离婚的话,一般来说双方都要到场的,必须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否则不予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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