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受伤未伤残的,可得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伤致残的,可得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3、死亡的,家属可得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非当场死亡的)、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伙食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标准 (一)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广东省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 (六)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 二、人身损害赔偿农村残疾赔偿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明确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