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外地怎么才能办离婚? |
释义 | 1、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则只能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 2、如果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则原告可以在被告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异地法院去进行起诉离婚。 一、离婚在外地能离吗 在外地能离婚。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双方选择的是诉讼离婚,是可以在异地离婚的,所以不同的情况要进行不同的分析。 二、离婚手续在外地可以办吗 夫妻双方是不能在外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因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有异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三、怎样在异地办理离婚 异地办理离婚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只能办理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由请求离婚的一方向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而协议离婚的,则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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