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在异地怎么办 |
释义 |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能协议离婚,则需要诉讼离婚。异地诉讼离婚的,可以根据情况由原告住所地、被告经常居住地、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怎么在网上办理异地协议离婚手续? 异地协议离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异地诉讼离婚: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军人离婚 在军人离婚的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根据以下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1)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办理离婚手续是不是必须在登记的地方办理 办理离婚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 三、离婚冷静期怎么算时间 离婚冷静期一般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冷静期三十天。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没有申请的,那么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不是必须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不是非要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是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 协议离婚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1076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1079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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