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如何认定的 |
释义 | 该罪必须满足4个条件,包括: (1)由于牟利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物品; (2)销售行为未经海关批准; (3)未补缴应缴税额; (4)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补缴的税额达到10万元以上。上面的4个条件如有一个或多个不能成立,就不能认定为犯罪,如虽然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补缴了关税的;虽然未补缴关税但是在海关批准下才在境内销售特定减税、免税货物的;或者既未经过海关批准又未补交关税,且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不是出于牟利的;等等,都不能认定构成本罪。 一、走私行为主要包括什么 走私行为主要包括: 1、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物品进出境的; 2、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逃避海关临时管理、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 3、伪造、隐瞒进出口货物价格逃避关税的; 4、未经海关许可并缴纳关税,擅自出售特许进口保税货物、其他海关监管货物或者境外运输工具的。 二、走私旧汽车、二手车构成什么罪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走私的旧汽车、二手车被有关部门鉴定为废物的话,可能构成走私废物罪。如果这些车还能使用,不认为是废物的话,则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走私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 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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