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权的归属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问题,但该问题与平等司法原则的实现关系并不直接。平等司法原则源于宪法,是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在审判中实现公正、平等、公开、有序的原则,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得到保障。而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权归属,则是刑事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其与平等司法原则的实现关系较为间接,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管辖权的归属会直接影响到平等司法原则的实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管辖权,由发案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一切案件实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非法程序,不受逮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国家、集体、个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按照刑法规定的处罚幅度从重处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坚持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刑事诉讼法适用于人民法院处理犯罪案件的审判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