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见证人身份要求如下: 1、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 2、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见证人是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 刑事案件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3、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 4、法院根据证据做出相应的判决,判决过后,将犯人移交相关部门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