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税是一次性征收还是每年征收 |
释义 | 一、房产税是每年收一次还是一次性征收 按年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一、房产税是按房屋造价征收吗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按照税法规定 1、对纳税人经营自用的应税房产实行从价计征,将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余值按照1.2%的年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2、对将房产出租的实行从租计征,即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照12%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3、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按4%税率征收。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A公司原有的房产和新建及外购的房产均为自用,显然应按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对于融资租入的房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二、征收房产税是什么意思 将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收入来源作为房产税的基本功能,不等于说可以忽视房产税的其他功能,但在此必须明确的是,其他功能都是从上述这一基本功能中派生出来的。首先,征收房产税,有利于发挥抑制投资和投机需求的楼市调控功能。因为,开征房产税将大大增加房产的持有成本,如果加上执行房产增值时还要征20%所得税的话,将有望迅速抑制楼市的投资和投机需求,从根本上动摇房价大幅波动的经济基础。尽管市场经济应当允许正常的房产投资和投机活动,但由于过去我国缺乏房产税,导致房产投资和投机过度繁荣。如果把房产税的功能仅仅局限于楼市调控,根据房价涨跌出台或调整房产税,一旦房价停止上涨或向下适度调整,岂不意味着房产税可以“偃旗息鼓”了吗从这个角度看,引入和扩大房产税从根本上还难以抑制人们的投资和投机需求。相反,如果将房产税的基本功能定位于是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不管楼市兴衰或房价涨跌,房产税总是要征收的,结果是将增加人们的房产持有成本。这一市场预期一旦形成,征收房产税将起到抑制投资和投机的调控功能,建立起楼市调控的长效机制。值得关注的是,楼市调控功能只是房产税的派生或从属的功能,建立在房产税的基本功能之上。如果主次颠倒,把房产税当作降低房价的大棒挥舞,房产税作为楼市调控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其次,征收房产税,还具有调节贫富差距的派生功能。开征房产税,政府可以要求富人以缴纳房产税形式调节其一部分获利,再通过建设保障性住房及其他形式转移或让渡给住房和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结果是可以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一定作用。当然,发挥房产税调控贫富差距功能是有条件的,如果税率很低或不实行累进制,也无法有效发挥这种功能。至于怎样把房产税率定得适当、合理,关键看房产税的基本功能定位。从笔者对房产税定位于给地方政府提供稳定财政收入来源来看,估计这一税率即便相对合理,也不会定得过低。再次,房产税可以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节约土地资源。居民会从自身利益出发,理性考虑自己该住多大面积和多大价值的住房。考虑到中国“地少人多”的国情,绝大多数城镇居民会选择居住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而不是追求住房越大越好。过去,人们之所以总是要求不切实际的住房消费,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因为一旦购买了住房,可以不支付住房的持有成本。开征房产税,促使人们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合理安排包括住房在内的各方面生活消费,从而有利节约土地资源,有利于优化使用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三、房产税是何时开始征收的 房产税如何征收之一——房产税征收时间:1、个人住房的房产税缴纳: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则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自建房屋的,则从建成次月起;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购置商品房的,则从屋交付使用次月起;购置存量房的,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2、出租房的房产税缴纳: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第二月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则从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如何征收之二——房产税征税依据:房产税的征税依据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从价计征,一种是从租计征。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两种不同方式的征税情况: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在这里,所扣除的比例具地域性特征,是有房产所在地的政府根据当地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比例扣除。补充: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出租的,则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征收的依据;投资联营的房产,则需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房产税征收依据;收取固定收入,则以出租房租金收入为房产税征收依据。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房产税征收依据,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在租赁期内房产税征收依据则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房产税如何征收之三——房产税征收税率:1.按房产余值征收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租金征收的,税率为12%。对于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则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如何征收之四——房产税征收计算: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出租住房的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房产税如何征收之五——房产税征收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如何征收之六——房产税征收地点: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若房产不再统一地方的,则需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在当地房产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如何征收之七—房产税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房产税如何征收之八——房产税征收方式:在现阶段,我国房产税征收主要实行因地制宜的房产税征收方式: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房产税征收期限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呢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房产税征收最新调整及计算方法随着各大城市对房产税的征收以来,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也成为了大家所关心和热议的问题。那么,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如何计算呢首先,我们就必须对个人房产说如何征收有一定的了解: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个人房产税免征个人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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