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与迟延履行金;报告财产令;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限制出境或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限制高消费;裁定刑事处罚。 民事强制执行措施的意义:强制执行顾名思义是我国人民法院针对“老赖”,采用一些强制措施,逼迫其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合法权利的手段。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一般有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等。一经生效,义务人应自动履行。义务人不履行的,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