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认定为交通事故责任方,应该承担多少赔偿金额?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赔偿应当采用综合赔偿的方式,包括财产损失、精神损失、医疗费、交通费等多项损失。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基础,适当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能力承担的能力等因素而确定。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权造成了他人损失,应当赔偿其损失。”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行人、乘车人的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计算:(一)死亡赔偿金;(二)医疗费;(三)护理费;(四)误工费;(五)营养费;(六)交通费。” 总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认定为交通事故责任方应当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实际损失和其他因素综合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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