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身份证补办条件 (一)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 (二)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 二、身份证补办的申请材料 (一)《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原件1份); (二)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三)《数码照相回执(原件1份)。 三、申请表格下载 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四、申请受理机关 重庆各行政(区县)派出所。 五、身份证补办的流程 各派出所户证窗口受理,区公安分局人口科发证。 六、身份证补办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证。 七、身份证补办的收费标准 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每证收取40元。对城乡低保户、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免收工本费,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减半收取工本费。 重庆补领有关规定 公民因居民身份证损坏或居民身份证遗失,应当及时申请补领。 取证时间:主城区为5个工作日,其他区、县(自治县)为10个工作日。 取证方式: (一)、主城7区(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渝北等区)在户政办证厅或辖区的政府行政服务大厅领取;高新、经开和其他区、县(自治县)以及渝北区的龙溪、新牌坊、黄泥磅派出所辖区的证件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居民身份证服务大厅领取。 (二)、公民自愿要求特快专递的,本人可在当地邮政局交快邮费,即在当地领取证件; (三)、群众不急需用证的,可按正常取证时间在当地派出所领取。 微信号:bdbchongqing 二维码: 上述内容来源于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网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