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
释义 | 特点 1.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2.实行定额定率相结合,内外有别的费用扣除方法。 3.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4.计算简便。 5.采取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的征收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也就是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它最早于1799年在英国创立,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税种。我国于1980年9月10日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已经过1993年、1999年、2005年三次修订。 无住所个人在中国境内的居住天数或实际工作天数的判定 居住天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实际工作天数: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至每月5000元。2020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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