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省司法鉴定工作程序概述 |
释义 | 司法鉴定的主旨是: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鉴定机构应进行审核、指派鉴定人员,进行初次鉴定。对于补充鉴定,需审查委托请求并向委托人说明情况。重新鉴定时,要求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复核鉴定可由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完成鉴定后,司法鉴定人应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法律分析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5、重新鉴定。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6、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拓展延伸 四川省司法鉴定工作程序的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 《四川省司法鉴定工作程序的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四川省司法鉴定工作所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该规定详细阐述了四川省司法鉴定工作的程序性要求和实施细节,包括鉴定申请的受理、鉴定范围的确定、鉴定程序的安排、鉴定结果的呈报等方面。通过该规定的实施,可以确保四川省司法鉴定工作的公正、准确、高效进行,保障司法鉴定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同时,该规定也为司法机关、律师、公众等相关参与方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使其在司法鉴定工作中能够依法行事、维护合法权益。 结语 《四川省司法鉴定工作程序的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四川省司法鉴定工作的程序要求和实施细节,确保了司法鉴定的公正、准确和高效进行,维护了司法鉴定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为相关参与方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使其能够依法行事、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条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第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四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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