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 丧失继承权 的情形包括哪些法定理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 法定继承人 杀害遗嘱继承 人的情形,也包括 遗嘱继承人 杀害法定继承人 ; 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 (3)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 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销毁遗嘱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 二、继承 的基本原则 一是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 继承权 原则。 二是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三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四是养老育幼原则。 五是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的原则。 三、 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包括什么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 继承人 范围、 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 原则等进行 财产继承 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 遗嘱 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包括: 1 、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 遗嘱继承 或遗赠,也没有遗赠 扶养 协议的 ; 2 、全部无效或部分 无效遗嘱 所涉及的遗产 ; 3 、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 ; 4 、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 ; 5 、遗嘱继承人丧失 继承权; 6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哪些法定理由 ?)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有以上情形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