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法 逮捕条件 包括: 一、有 证据 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犯罪嫌疑人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 刑罚 ; 三、采取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 逮捕 必要的。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