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要看该房产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到房管局查一下登记簿),老人有几名子女等情况。 1、如果没有其他共有人,且只有一名子女a的话,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办理过户登记。 2、如果有其他共有人,还需共有人办理赠与公证,将其拥有的房产份额赠与给,持继承权公证、赠与公证办理过户。 3、如果老人有多名子女,或其配偶健在的话,除a之外的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还需要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然后a持继承权公证、放弃继承权公证等办理过户。如果涉及赠与的话,需要交纳的税费就比较多了,大概有: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公证处和房管局还要收取相应的公证费和房产过户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