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及人身关系的合同无效。人的身份关系是伦理问题,不能用合同来约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一、成立但没生效的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成立未生效的合同可以解除。成立未生效的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尚未具备法律规定或约定的生效要件,暂时不能完全按照当事人的合意产生法律拘束力,即不能发生合同履行的效果的合同。 解除合同是终止未生效合同有效且有限的途径;解除合同是合同严守原则的例外和有益补充。因此,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合同或赋予善意一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进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二、合同效力表现在什么方面 合同效力表现在以下方面: (1)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定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 (3)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所承担的义务,只要有履行的可能(包括法律上的可能和事实上的可能),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的国家强制力强制违约方履行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