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上道作业安全措施: (1)作业前严禁饮酒。 (2)严禁在钢轨上、枕木头、道心坐卧、站立,严禁钻车、扒车、跳车或从车底下传递料具。 (3)沿铁路行走不准走道心和轨枕头,应走路肩,不得在间距小于5m的两线间行走。 (4)横过铁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 (5)严禁在停留的车辆底下和车辆两侧、钢轨上和轨枕头上、隧道内、有塌方落石危险处所休息、开会或用膳。 横跨铁路线要求:横穿铁路时,必须确认线路无走行车辆后,方可通过,穿越停留车辆时,应从车辆两端5米以外绕过,严禁钻车、扒车和从车底下传递料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