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条件包括: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具有强令资格的人,通常情况下是作业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九条[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