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如果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首先贷款人需要向自己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 2、公积金贷款初审。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贷款人提出的贷款申请后,审查贷款人的资格、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提出意见。 3、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贷款人通过公积金中心方面的审查后,收到贷款承包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籍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向承包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4、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贷款人必须按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但办理时产生的费用由贷款人自己承担。 5、等待公积金贷款的放贷。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贷款合同也生效,银行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指定的账户,将贷款收据发送给贷款人。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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