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撤案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公安机关撤销条件,包括情节轻微、已过追诉时效、特赦免除刑罚、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撤销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公安撤案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公安撤案的必备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案件证据必须不足以支持起诉,即证据链条存在重大瑕疵或不完整。其次,案件涉及的当事人或证人可能存在重大矛盾或不可靠的证词,导致案件真相难以确定。此外,如果案件涉及的当事人涉嫌受到非法逼供、虐待或滥用职权等行为,也可能成为撤案的条件之一。此外,如果案件已经超过法定时效期限,或者经过合法程序审理后发现案件事实不符合构成犯罪的要件,也可能成为撤案的依据。总之,公安撤案的必备条件是确保案件证据不足、证词矛盾、非法行为或法定时效等情况存在,以确保公正、公平和合法的司法结果。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撤销案件,不追究刑事责任。撤案的必备条件包括证据不足、证词矛盾、非法行为或法定时效等情况。这些条件确保了公正、公平和合法的司法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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