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拘留期间不能探视。行政拘留期间可以会见,刑事拘留期间除律师会见外,亲友不能会见。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和地区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每次会议的人数不得超过次数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非会议日有特殊情况要求会议或者增加会议次数、人数、时间的,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