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从拘留通知书那天开始算么? |
释义 | 刑事拘留的时限是从拘留通知书上的日起开始算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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